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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算?公司给短了、漏算怎么办

时间:2026-08-30 20:39:35 点击:37

工伤后养伤这段时间,工资谁发、发多少、发多久,都是停工留薪期要管的事。山东这套规则跟别处不太一样,工友最容易在"期限谁定""能不能延长""做鉴定时怎么没这项"上栽跟头。下面把高频问题一次讲清。

Q1:停工留薪期是什么,工资怎么发?

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,这段时间里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说白了,你养伤不上班,单位得照常给你开工资,不能扣、不能按病假打折。

Q2:停工留薪期多长,到底谁说了算?

在山东,刚开始的期限是公司定的,不是社保局、也不是劳鉴委。

公司拿到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后,对照《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》查出你伤情对应的天数,确定下来,再书面通知你本人。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;多处受伤、多器官损伤的,按最重的那一处算,不叠加。

Q3:为什么山东非得用这个"分类目录"?

因为山东的停工留薪期是公司"照表给假",目录就是那张表。它把每种伤情能休多久列得很清楚,公司对着查、对着填,免得随便给天数。依据是《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》(鲁劳社〔2006〕15号)。

Q4:公司给的期限太短、漏了受伤部位怎么办?

收到《停工留薪期通知书》先别急着认,自己对照分类目录核一遍:

· 期限明显短于目录规定;

· 多处受伤只算了轻的那处,重的没算进去;

· 后续还要治疗、复查,公司却只给到诊断当天。

出现这些情况,要书面提异议,要求按目录重新确定。公司不理,你本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,或走后续确认程序,别闷声吃亏。

Q5:伤情重,12 个月不够用怎么办?

满 12 个月还需要治疗的,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确认,延长最多再给 12 个月。

两点记牢:一是得"伤情相对稳定但仍需治疗"才给延;二是公司不主动申请,你本人或家属也能提,不用等公司点头。

Q6:做劳动能力鉴定,表上怎么没有"停工留薪期确认"这一项?

这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,也是最容易搞混的地方。

山东把两件事拆开了:

· 劳动能力鉴定(伤残等级)申请表,通常只能勾:伤残等级、护理依赖确认、辅助器具配置确认;

· 停工留薪期的"确认",是劳鉴委的单独程序,只在"超 12 个月要延长、或单位对你延长申请有异议"时才走。

所以你填伤残等级那张表,找不到"停工留薪期确认"选项,不是漏了、也不是不让你选,是这张表本来就不含这项。初始期限是公司按目录定的,压根不走这张表。

Q7:停工留薪期什么时候结束?

两个节点会终止:

· 你恢复上班、重新领工资那天;

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具的日子,停工留薪期自动终止。

所以别被公司催着过早去做鉴定——鉴定一做、结论一出,停薪期就断了,伤还没养好也得停工资,少拿的就是真金白银。

Q8:公司不付、或者压低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办?

单位不依法支付,属于拖欠工伤待遇,你可以:

· 先书面要求单位补足;

· 单位拒付,凭工伤认定决定书、工资流水、停工留薪期通知,去劳动仲裁主张;

· 单位根本没交社保的,这笔工资本就该单位自己掏,一分不少。




执业信息公示

张凯律师,联系电话(同微信):16653551831,专职律师,执业证号:13702202410811497,诚钧律师团队创始人,常驻:山东青岛,专注山东省劳动、工伤纠纷实务。

声明:本文仅作法律常识介绍,不构成一对一诉讼意见;具体案件建议单独咨询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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